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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晚:扁政府阻企業西進 荒唐胡鬧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10-27 18:01:55  


  中評社香港10月27日電/聯合晚報今天的社論指出,和艦案一審判決出爐,曹興誠等三人獲判無罪。個性鮮明的曹興誠依然心直口快,痛批“投審會”濫權、檢方巴結權貴,直指和艦案這兩年的發展“荒唐、胡鬧”。一定程度上,法院的判決為高科技業者打了一劑強心針,也讓他們一吐心中鬱悶。

  兩年多前,新竹地檢署偵辦、起訴和艦案,時機相當敏感,當時綠營“立委”拿聯電與大陸和艦的關係做文章,而陳水扁又繼“積極開放,有效管理”之後,大玩文字遊戲,改成“積極管理,有效開放”,和艦案遂成為具指標性的案件。當時,各方都揣測,這是不是一個風向球呢?

  還好,儘管經濟部對台商西進的行政處分,動作不斷,但司法起訴則明顯停在和艦案上,如今一審判無罪,且法院認定檢方提供之證據薄弱,對聯電支援和艦的利得關係,亦無從認定。雖然檢方不服,宣稱要上訴,但依各種形勢判斷,這案子若“到此為止”,是對政府與企業都比較有利的發展,否則,沒完沒了,不僅島內企業信心受影響,也勢必強化外商外資對政府“干預”企業運作的印象。

  社論指出,和艦案兩年來,有阻擋台商或高科技業者西進佈局的企圖心嗎?沒有。企業只是更懂得“巧門”,更懂得與政府周旋的技巧罷了。看看這幾年,多少台灣大企業,轉往香港掛牌上市?圖的是什麼,一則有寬闊的國際市場,另則可以堂而皇之,規避政府無謂的干擾。政府自以為聰明,孰料“企業家精神”更懂得隱忍、懂得“用腳選擇出路”。連“經濟部”都不得不承認,對西進台商的行政罰鍰達一億六千萬,案件有1194起。又怎樣呢?台商仍前仆後繼,往大陸找機會。高科技業者還是苦口婆心,盼政府大幅開放西進項目。在民主國家、資本主義社會裡,何曾看到政府成為企業界之絆腳索,到這等程度的?這不悲哀嗎!

  社論認為,檢方不宜再上訴。這案件,從頭開始,便是政府政策面的調整,而非司法所能解決。西進開放,連再辯論都不必了,要做的只是Just do it。從李登輝戒急用忍,到陳水扁在開放、管理、積極、有效等詞彙中,大玩文字拼圖,台灣已經浪費十年光景了。夠了,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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