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一些極端性災害在一定意義上往往於人類活動有關。中國目前的特殊時期决定了非天災因素導致的極端事件也將不會少。
國務院研究室工交貿易司司長唐元則表示,隨著我國人均GDP將從2000美元過渡到1萬美元,包括貧富差距、資源約束等各種矛盾進入非常集中、非常尖銳的時期。
同時由於經濟發展很快,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超過環境容量,一些重要生物功能區生態功能减弱,經濟發展與環保的矛盾越來越尖銳。
近幾年來,中國分別出現了松花江污染、滇池污染、藍藻等一系列的極端災害事件。
“盡快建立預警機制”
目前對於各種災害是否能够預測存在一些爭議,但應做好預警工作得到業內人士一致認可。
中央政策研究室經濟局局長李連仲表示,應急救災是不够的,提前預警機制建立非常必要。
由於地震預測的難度比較大,2008年5月12日下午2點多鐘四川發生的8.0級地震,盡管民間存在很多猜測,但是中國地震局副局長修濟剛否認了這些看法。他表示,這次汶川地震之前有蛤蟆過街的現象,這些現象不排除和地震有關系,因爲地震會引起地下溫度和環境的變化,會對一些敏感的動物有影響。
但是修濟剛也强調,“這些都只能够作爲參考,要結合儀器觀測的數據綜合判斷,而不能僅憑動物異常來作出確定的判斷。”
但是即便如此,滕吉文指出,“要迅速實施與加强防震抗災研究,也就是要不斷地對地震預測的探索進程中,應强化防震抗災這是當務之急。”
他表示,應當正視幷改變地震預測實際上的封閉狀態,廣泛深入地開展國內、國際學術交流與合作,加强地震信息基礎設施的建設,促成資料共享,充分利用信息時代的便利條件,建立沒有圍墻的、虛擬的、分布式的聯合研究中心,使得從事地震預測的研究人員,地不分南北東西,人不分專業機構內外,都能使用儀器設備,獲取觀測資料,使用計算設施和資料,方便與同行交流。
由於地震預報存在難度,地震預警機制尚不完善。不過國家氣象部門正努力建立防禦機制。
《氣象災害防禦條例》將出
國家氣象局局長鄭國光指出,地震可能有一些氣象徵兆,不過氣象部門目前需要建立一些防範災害的預警機制。“不能僅僅是事後應急救災,需要提前預警。”他說。
面對未來極端氣候災害可能加大的情况,國家氣象局正在加快建立“政府領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防禦極端氣象災害體系和機制。
這包括建立完善的極端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完善應急預案的啓動機制,建立多災種早期預警機制,進一步完善部門聯合、上下聯動、區域聯防的防災機制。國家氣象局擬訂中的《氣象災害防禦條例》將很快上報國務院。
該條例的主要內容包括,氣象部門著力提高氣象預報准確率,加强氣象綜合觀測系統建設,提高對災害的綜合監測預警能力,把災害天氣預報科學有效地轉變爲災害預警;幷做好災害影響和損失預評估,提出有效防災抗災方案;重視氣候評價和災害風險評估,加强科學規劃和工程設計,充分考慮各種潜在風險。
對於該條例的出台,北京氣象學會高級工程師陸晨認爲,從氣象部門的角度來說,該條例“最大的作用在於將過去的被動研究變爲主動研究”。
她指出,“氣象災害中長期的預測准確率還是有一定的難度的。比如說今冬的冰雪災害,因爲冷空氣持續時間長,且沒有間隙,這給氣象部門的預測造成了很大的壓力。但《氣象災害防禦條例》則說明我們認識進行災害應急預防幷不僅僅是氣象部門的事,同時也需要政府行政權力的共同配合,調動各方面的力量,進行相關行業的交叉合作。該條例爲氣象部門與其他相關部門的共同合作研究提供了一個法律性的規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