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10日電/地震灾區的大規模重建已經開始。國務院和各級地方政府,都在制定重建計劃。在重建工作中,各級政府顯然擔負著最重要的職責,是重建的主角。但是,灾區重建還應當調動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政府應當鼓勵社會力量參與重建,幷爲它們的參與創造必要的條件。
中國經濟時報日前刊登張劍荊文章表示,社會力量參與重建,一方面是來自社會內部自發、自覺的要求,另一方面也是此次特大地震發生的時代特點所决定的。就前者而言,30年的改革開放,深刻地改變了中國的社會結構和經濟結構,最值得注意的是,一大批通常被認爲是中間階層的人成長了起來。給人民生命財産帶來巨大損害的地震灾難,激發了他們的道德熱情和同情心,他們迅速行動起來,積極投入到救灾工作中。其中,有些行爲主體不僅富有同情心,而且還具備了一定的經濟能力,他們有條件、有意願參與進灾區重建中來。就第二方面來說,5•12特大地震是發生在全球化時代的灾難。所謂全球化時代的灾難,指的是灾難傳播具有瞬間性和開放性,灾難在極短的時間內擴展到全球空間。媒體不僅僅是報道者,而且還直接地參與了幷影響著事件的進程,輿論的參與吸引著、動員著各種社會力量的參與。鑒于上述兩點,政府在制定重建計劃時,應當考慮社會各方面的力量,爲他們的參與留下空間。
灾區的重建是一個系統工程,它包括人民生活的安置、經濟的恢複和發展、基礎設施的修複和建設、社區組織的恢複和完善、人際關系的維護和穩定、人們心理創傷的療治和文化群落根系的培育等等。如此複雜的重建任務,僅僅依靠政府是難以勝任的,需要來自全社會的共同努力才能完成。
文章指出,各級政府應當認識到,重建不是簡單的恢複。在重建過程中,當然首要的是恢複。但是,完全恢複舊貌,是不現實的。特大地震不僅吞噬了數萬人的生命,還摧毀了無數的居所,許多家庭離散,周遭布滿墳塋,賴以生存的環境突變,長期穩定的人際秩序遭到嚴重打擊。可以說,經曆過這次地震的人,都或多或少地成爲了一個不同于以往的自己了。在這個意義上,重建就是創造一個新生活空間,就是創造新的生存環境和社會文化秩序。
而社會各方面力量的參與,在促進這一目標的實現方面,將會起到積極的甚至說是難以替代的作用。灾難是大家不願看到的,但是,從另一方面看,灾難也爲我們創建更加美好的生活,提供了一次機會。社會各方面力量的參與重建,具有以下作用:
首先,社會各方面力量的參與將加深灾區同外部的聯系,成爲推動灾區變得更加開放的因素。在震前不爲人知的偏僻小鎮、村落,由于地震與外界建立起了比較密切的聯系。因救灾而被動員起來的社會力量,已經使灾區不可能再封閉起來了。這些社會力量改變著這一地區的信息流,帶來了新的人流、物流和文化。他們的參與,爲重塑本土文化提供了機會。因此,重建工作,是本土文化變革的契機。
其次,參與重建的各方面社會力量,爲當地帶來了各種各樣的資源和富有特色的文化,這將使灾區變得更加多元,更有活力,更爲超前。地方政府需要以開放的胸懷,接納各種形態的重建參與者。在這方面,需要克服一種挑肥揀瘦的心理。根據報道,個別地方的官員更願意接納現金,不太願意捐贈者直接做項目。筆者認爲,這樣的想法是不可取的。實際上,社會各方面力量的參與,將給灾區帶來多方面的經驗。例如,各方面專家的參與,顯然會使灾區在制定重建規劃時,汲取中國各地90年代以來城市化的經驗教訓,避開他們曾經走過的彎路。
第三,各種力量參與重建,爲灾區改革政府、實行善治,創造了難得的條件。活躍的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其中,給政府提出了較高的要求,他們希望灾區政府改進服務,創造一種機制,確立明確透明的規則,以確保所有參與者平等競爭。
文章最後說,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重建,具有十分積極的意義,它將推動灾區盡快走出陰霾,實現高水平、跨越式發展,使灾難變成進步的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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