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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點亮生者的希望,慰藉逝者的靈魂,把灾區重建爲國家試驗區,以科學發展與社會和諧爲主題進行制度實證,在中華民族的救灾史上寫下濃重一筆。 |
中評社香港6月13日電/爲了點亮生者的希望,慰藉逝者的靈魂,建議運用戰略性思維、國際化視野,對灾區重建作出綜合配套的政策設計,把灾區重建爲國家試驗區,以科學發展與社會和諧爲主題進行制度實證,在中華民族的救灾史上寫下濃重一筆。
第一財經日報日前發表北京大學中國地方政府研究院院長彭真懷文章表示,灾區重建有地域範圍的代表性,有制度創新的典型性,有强有力的組織領導,有先行先試的工作基礎,有相應的發展潜力,可以把解决當地問題與探索全局共性問題相結合,爲全國其他地區風險大、涉及面寬、觸及利益層次深的改革,起到積極的示範和帶動作用。
1755年的里斯本地震,重建了一個建築一流、抗震水平一流的大城市。相信我們完全可以做得更好,把灾區重建爲全球可持續發展的典範。現在,我們需要用科學精神和法治精神,深刻反思與糾正發展模式上的偏差,謀定而後動,堅持尊重自然,堅持救灾要急、重建要穩,堅持以人爲本、民生優先,堅持統籌兼顧、突出重點。
文章提出如下建議。
第一,灾後重建要有科學精神,敬畏自然,面對不宜生存發展的環境,該退的退,該避的避,該弃的弃,避免今後出現類似灾難時生命和財産的損失。
灾後重建的前提是要有一個“戰略性的環境總體評估”,幷在整個重建過程中貫徹始終。從中國地震帶分布情况看,昆明—成都—蘭州—銀川這條南北地震帶綿延數千公里,涉及地區包括從雲南、四川西部、寧夏到甘肅東部,屬于地震密集帶。以汶川、北川爲震中的重灾區,正處在這條南北地震帶上。
這個被稱爲龍門山斷裂帶的區域,位于青藏高原與四川盆地的接合部,是南北地震帶上地殼運動最爲活躍的地帶。規模大、地質構造複雜,屬于地震發生較頻繁地區。不算古代文獻,這個區域從1933年起,共發生5級以上大地震32起,其中6級以上地震13起,7級以上地震4起。
這次地震的重灾區約10萬平方公里,包括6個市州、88個縣區、1204個鄉鎮,涉及2700多萬人。這個區域是中國環境較爲惡劣、各類自然灾害多發地區,地震灾害、地質灾害、洪水灾害頻發,生態環境極其脆弱,灾後重建必須考慮到這一特殊的自然地理環境條件。
灾後重建應當堅持自然灾害要素一票否决,選擇安全地帶异地重建,有步驟地遷移人口。包括以少兒人口爲主的“教育移民”;以青壯勞動力爲主的“勞務移民”;以不適宜居住條件爲主的“生態移民”;以及以孤寡老人、殘疾人爲主的“福利移民”。這樣做既是對群衆生命和財産安全的保證,又是對自然的尊重。
第二,灾後重建要調整戰略思路和總體布局,實行政界與學界結合、國內與海外結合,研究和反思先行,不可倉促上馬。
灾後重建要把生態環境指標作爲灾區生産力布局的基礎考量,推進規劃環評。這次地震造成四川、重慶、陝西等8省區市水庫出險2380座,險情主要爲大壩裂縫、壩體滑坡、溢洪道毀壞、洪水洞垮塌、防浪墻斷裂、壩坡塌陷等。其中69座水庫存在潰壩險情,存在高危險情、次高危險情的水庫分別達到320座和1991座,暴露出規劃環評制度的漏洞。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技術安排,既能有助于减少灾害的發生以及灾害造成的損失,還能有助于撫平灾害對經濟社會的沖擊和幹擾。
灾後重建規劃可以分爲過渡期規劃和長遠規劃兩個階段。應急的過渡期規劃主要爲安置區選址,包括場地、基礎設施配套,以及必要的保障設施,然後在灾害調查、科學論證、地質地理條件評估的基礎上,制定灾後恢複重建的長遠規劃。其中應包括城鎮體系規劃、農村建設規劃、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規劃、生産力布局和産業調整規劃、市場服務體系規劃、防灾减灾規劃等。
灾後重建是貫徹科學發展觀、轉變發展模式的關鍵時機,一切力量應在以人爲本的信念下集結。要從全局考慮,重新調整農業和各産業發展結構,探索與推進新農村、城鎮化和新城鄉關系建設的方式和途徑,重建一個綜合工業、農業和旅游等資源的新型城區。應當盡可能想得多一點,考慮得遠一點,不能爲了追求速度而操之過急。
正確的做法,是按照《城鄉規劃法》的要求,統籌編制城鄉重建規劃。不僅要考慮城市,而且要兼顧縣(市)、鄉、村。重建的建築物首先要考慮抗震,然後才是美觀。在住房建築結構上要注重提高抗震性,農村宜提倡采用當地傳統的木結構,城市宜采用鋼結構或現澆鋼筋混凝土結構。
第三,與灾後重建的硬件建設相比,我們更需要關心灾後重建的制度性安排,建立一個充滿希望的公民社會。
灾後重建是一個龐大的系統工程,除了政府要承擔應有的責任之外,公民社會同樣不能缺位。中央和地方政府重建機構應該以開闊的胸懷,在稅收政策上鼓勵企業認領重建項目,支持信譽良好、有高度整合能力的國內外慈善機構參與重建。
一些國家的經驗表明,灾後重建機構都是由政府出面成立,但實際運作中的具體事務,則由一些具有公信力的企業和社會團體操作。從中央到地方政府的重建機構,承擔著建立對口支援機制、舉全國之力恢複重建的責任,應當將重建信息及時對媒體、對公衆開放,清晰地公之于衆,建立起與社會的良性互動。既要讓公衆看到這個機構所取得的成就,也要讓大家看到這個機構運轉的過程,有效監督這個機構的工作效率,保證整個重建工作更加均衡有效。
灾後重建一定要避免“政績”攀比,嚴防各種腐敗,探索和健全一套有效的監督制約機制,嚴懲重建過程中的克扣挪用、與民爭利、官商勾結、尋租分利等行爲。要把人財物用在“刀刃”上,真正服從于有利于子孫後代、可持續發展的長遠利益和目標。
值得注意的是,政府撥款和民間捐贈不可能是長期穩定的資金來源,而且數量有限,無法解决灾後重建的長期需求和可持續發展,應該拓寬多種融資渠道,特別是民間投資。這就需要制定適用于灾後重建的有關稅收優惠政策。包括企業所得稅,因震灾造成的財産損失、公益性捐贈支出准予扣除;個人所得稅,個人重大損失可根據地方政府規定减征;資源稅,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産應稅産品過程中,因地震灾害遭受重大損失的,由當地政府决定减征或免征;境外捐贈的救灾物資免征進口環節稅收等。
第四,灾後重建應當能够證明,廢墟是起點,是進步的長鏈之一環,由此造就多難興邦的民族氣質與品格。
灾後重建應當考慮爲汶川地震遇難者立一座紀念碑,昭示每一個普通生命的尊嚴,讓幸存者有一個可以哭泣、祭奠、追憶的地方,以具體行動豐富國家倫理。這項工作屬于文化重建的範疇,應納入灾後重建的統一規劃。建議把每年的5月12日至18日定爲“防灾和志願者周”,幷在全國進行地震演習。
重視對地震遺址實行完整保護,這是留給後世開展地震研究的寶貴知識資源。可以考慮在地震廢墟上建設國家地震公園,在公園內設立地震知識普及館、地震資料展示館、地震實物陳列館、地震播放影像館等。
灾後重建考驗行政效率,是綜合國力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評價政府工作與進步程度的一個重要標志。對于幸存的受灾群衆來說,最重要的是安身、安心和安定。這就要求,灾後重建的重點領域,應優先支持修複受損嚴重的基礎設施,主要包括電網、公路、鐵路、民航、城鎮供水和污水處理、通信、教育、廣播電視、衛生設施等,以及因灾損毀倒塌民房的修建;優先支持保障群衆生産生活條件的事項,確保受灾群衆有飯吃、有衣穿、有幹淨水喝、有安全住處,做好灾後防疫和預防次生灾害,主要包括修複農業、林業生産設施,水利、氣象設施,以及支持恢複農業生産的其他措施,創造就業機會,提供技能培訓。
受灾群衆的心理撫慰和疏導,是灾後重建的首要任務,要形成一個常態化的機制,建立社會救助制度。尤其要關心婦女、兒童和老人等重點人群,幫助他們克服心理恐懼感、孤獨感,樹立重建家園的信心。應派專家定期爲幸存者免費進行心理咨詢,安排殘疾人生活援助員和老齡戶生活援助員,定期走訪老齡人住宅。
第五,借鑒日本的經驗,在灾後重建規劃討論和制定過程中,盡可能囊括各個界別的專家學者的智慧,完善與重建相關的法律法規體系。
日本的灾後重建經驗值得我們借鑒。一次又一次的地震灾難,形成了日本人强烈的危機意識與防震觀念,積累了豐富的抗震經驗。在世界上,很難再找到第二個像日本一樣在平時也會認真進行各種防震抗震演練的國家。特別應該關注的是,日本十分强調依據法律對灾害危機進行管理,實施灾後重建工作,共有5大類、52部法律。其中,與地震灾害有關的就有27部。
在地震發生後,日本政府通常會成立首相咨詢機構,專門負責調查灾區的受損情况,對住宅、城市規劃、産業複興等提出對策建議,在廣泛征集社會各界意見的基礎上制定重建計劃。應當肯定的是,《日本建築物抗震改進促進法》要求,學校、體育館、醫院、劇院、商場等公用建築要增加抗震强度,使用期限能够超過100年。在日本,如果一個不達標建築無法通過修繕而達標的話,就只有拆除一條路,絕無回旋的餘地。
從制度安排的角度考慮,我們可以參照日本阪神大地震的經驗設立重建基金。這個重建基金,實際上就是把國家財政撥付和社會捐助的款項,包括國外的一些捐助集中起來,根據重建規劃有效使用。同樣值得借鑒的是,日本在1966年就建立了完善的地震保險再保險制度,同時對參與重建企業實行一定的稅收優惠,爲灾後重建、幫助灾民盡快恢複生活和生産活動發揮了積極作用。其金融機構也會采取臨時緩繳按揭貸款、减少貸款利息等措施减輕灾民負擔。
文章最後說,這次新中國成立以來强度最大、面積最廣、破壞力最强的地震灾害,是一次重大的政治經濟考驗,也在危機中蘊含著改革機遇。網絡和媒體展示力量,使灾難信息在第一時間得以迅速公布,國際救援組織和醫療小組進入中國,表明了我們開始擁有前所未有的開放與自信。世界認識了一個强韌的民族,一個嶄新的中國。建議在全球範圍內尋求專業支持,提供科學的重建依據,一定要編制出一份經得起曆史檢驗的重建規劃,爲灾區人民繪制出重建美好家園的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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