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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啟動行政分權改革 將逐步撤銷區級政府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5-25 10:29:37  


《方案》從年初深圳市正式遞交至批覆歷時不到半年,與前兩個綜改區的漫長等待不可同日而語,堪稱“深圳速度”。
  中評社北京5月25日電/《深圳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總體方案》於5月初獲國務院正式批覆。其所涉及的數項改革中,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被列為首位。一個明確的信號是,深圳在2003年大張旗鼓開始卻又悄無聲息流產的行政權三分改革,即將重啟。

  《新京報》報道,行政權三分,是將政府職能部門分為決策部門、執行部門、監督部門三大板塊,各自運行。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這是改革期望達到的目的。但實際操作上將會面臨機構撤併、部門定級等阻力。

  作為繼濱海新區、浦東新區之後的中國第三個全國性綜合改革配套區,《深圳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總體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已於5月初獲國務院正式批覆。這一《方案》從年初深圳市正式遞交至批覆歷時不到半年,與前兩個綜改區的漫長等待不可同日而語,堪稱“深圳速度”。

  《方案》的操刀者,深圳市委副秘書長、政研室主任蒙敬杭日前對記者確認,深圳已定於本週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召開發佈會正式公佈《方案》全文。

  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居首

  將政府職能部門分為決策部門、執行部門、監督部門三大板塊,各自運行。在《方案》涉及的數項改革中,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被列為首位。

  在《方案》涉及的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中,延續了之前《珠三角改革發展綱要》中的表述,即“按照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要求,在政府機構設置中率先探索實行職能有機統一的大部門體制”。

  深圳市社科院院長樂正分析,這意味著深圳將在全國率先探索全新的政府架構,即將政府職能部門分為決策部門、執行部門、監督部門三大板塊,各自運行。

  深圳大學管理學院教授馬敬仁是深圳“行政權三分”改革最初的設計者之一。他回憶稱,2003年深圳市在廣東省十屆人大一次會議上宣佈,其即將成為中國惟一推行“行政權三分”試點改革的城市。

  6年前改革無果而終

  由於規劃中決策部門的級別較高,其數量也“越協商越多”。最終的方案已經不再是當初意義上的“行政三分”,改革也就此沉寂。

  馬敬仁說,按照當時的思路,深圳將對政府部門進行撤併和調整,設置若干決策局、執行局和一個監察局,時任深圳市市長的於幼軍曾解釋三大板塊的定位分別為“決策局只有決策權而沒有執行權;而執行局只有執行權沒有決策權,監察局和審計局將作為監督部門直屬市長管轄。”

  這一既符合如香港、新加坡等先進城市經驗、也符合十六大報告中“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和決策、執行、監督相協調的要求,繼續推進政府機構改革”原則的改革思路卻在披露後面臨著巨大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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