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1日電/今後,北京市地鐵內的電子眼將升級增加錄音功能,這是從今天起實施的北京市首部《城市軌道交通安全防範技術要求》強制性地方標準的規定。根據該標準,地鐵內的視頻監控系統須加裝音頻採集器,這樣一旦遇到突發事件,警方調取資料後可邊看邊聽,還原現場“原音”。
昨天,京華時報記者從市質監局獲悉,軌道交通列車內功能設施至少應包括視頻監控系統、緊急報警系統、化學監測系統等系統。地鐵除要設置視頻監控系統外,還須在列車車廂等處進行音頻監聽。通過在視頻監控系統上加裝音頻採集器,對現場聲音進行收錄。突發事件發生後,在回放現場圖像的同時可實現“原音重現”,以便更真實地再現當時情景。京華時報記者從北京地鐵運營公司獲悉,目前運營中的地鐵線路列車內均裝有電子眼,何時安裝音頻採集器將等候有關部門的安排。
該標準除規定電子眼的錄音功能外,還規定了它的存儲功能。列車接入圖像、客車車廂手動報警、監聽音頻和化學報警信息的本地存儲時間應不低於7天,車載系統信息存儲時間不低於30天,事件和報警信息存儲90天。
該標準明確提出在站台層須進行擁擠度檢測;在站台層和各節列車車廂須進行化學監測;在車站出入口或站廳必須進行武器與爆炸危險品的檢測;在檢票出入口須進行放射性材料的檢測;軌道交通的場站周界必須設圍欄或圍墻;站台層、站廳層和安檢儀附近必須加裝抗爆裝置等。
新標準力求報警信號聯動
城市軌道交通是城市地鐵、輕軌、單軌、自動導向、磁浮等軌道交通的總稱。《城市軌道交通安全防範技術要求》此次對軌道交通安全提出了高要求,是因為城市軌道交通作為相對封閉的高速交通系統,人流疏散量大,但通道和流量受客觀條件限制,存在相對薄弱環節,一旦發生突發情況,後果不堪設想。因此,標準出台後,力求實現各系統的報警信號聯動,以提高軌道交通的交通安全防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