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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身穿環衛工人服裝、背包的男子,手持一根約兩米長的竹竿,將一只小狗從靠近綠化帶的岸邊趕往河湧中間,小狗想逃,該男子用竹竿將小狗從水中挑起,再拋入水中。 |
中評社北京8月6日電/住在白雲區三元里大道瑤華中街的鄧先生向媒體投訴稱,前日他目睹了殘忍一幕:一名身穿環衛工人服裝的男子,不僅用撈垃圾的竹竿將小狗趕到河湧中間,還多次重覆將小狗摁在水中後拋起,直至小狗一動不動。
這起事件引起許多市民憤怒,紛紛指責該男子“沒人性”,也有市民深思:可以隨便殺死流浪狗嗎?
新快報報道,記者就此調查發現,廣州關於犬只管理的條例並無相關規定,有律師也指出,目前國內並未對虐待動物的標準和主體等進行細化,對虐狗者也無法進行懲罰。
市民投訴
男子持竹竿暴打淹死小狗
鄧先生稱,前日上午9時,他在自家陽臺看到,一名身穿環衛服裝的男子在河湧裏虐待一只小狗,一群市民在附近圍觀。鄧先生表示,平時他常見該男子在附近進行環衛工作。
“他用竹竿將小狗趕到河中間,不停將狗挑飛到半空,再拋到水中,還將小狗按到水底,淹死後才拉走。”鄧先生回憶說,在此過程中,圍觀人群中始終沒人出面制止。
“那是一只很小的寵物狗,身上的毛挺好看。”鄧先生認為,這隻狗或者剛被遺棄,也可能是別人丟失的,但他未看到小狗佩戴狗牌,一直到狗被打死也沒人來認領。
“實在是太殘忍了!如果要弄死它,也應該給個痛快!”鄧先生表示,該男子的行為讓他非常憤怒。至於為何要如此對待小狗,他也無法了解。
目前,對於該男子的真實身份,記者尚未得到廣州市環衛部門的證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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