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6日電/幾易其稿的《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再次面臨“修正”:據悉,導致《辦法》再次被“修正”的是,國務院希望“經濟適用房與雙限商品房實現‘無縫對接’”。爲此,相關主管部門希望能够通過廉租房、經濟適用房與雙限商品房構建一個“全覆蓋”的住房保障體系。
中國經濟時報發表署名張貴峰的文章表示,由廉租房、經濟適用房與雙限商品房一起構築一道“無縫隙”、“全覆蓋”的住房保障體系,這樣一個重要的住房公共政策最新“修正”,無疑令人期待,其合理性和必要性,應該說也是毋庸置疑的。
文章稱,在今年8月全國住房工作會議上,經濟適用房對應的人群被確定爲“低收入者”,而將雙限商品房確立爲解决中等收入者住房問題路徑。但由此帶來的一個問題也日益凸顯:大量城市中等收入者,因爲收入“不足够低”,紛紛被排斥在經濟適用房的適用範圍之外,而同時,他們往往又無力購買限價商品房。于是,在完整的住房保障體系上便形成一個巨大“空當”。
顯然,要堵住這一“空當”,既有的以“低收入者”爲對象的經濟適用房政策,便不能不被“修正”,以便將城市廣大中等收入階層也納入到經適房的保障範圍中來。這正如溫家寶總理日前在新加坡公開表示的:“經濟適用房大多數是面向中産階級的,他們中有許多工資也不是很高”。而最近中國青年報進行的一項調查也顯示,87.4%的人認爲經濟適用房最該面向中等和中低收入者;81.2%的認爲目前經濟適用房的購買收入要求過于嚴格。
文章指出,爲經適房“適用”對象擴容,構築“無縫隙”、“全覆蓋”的住房保障體系的道理固然清楚明白,但真正實行起來,恐怕又是一件頗有難度、前景無法讓人感到十分樂觀的事情。
首先,一個顯而易見的難度便是:一旦中産階級成爲經適房的保障對象,那麽必然意味著,經適房需要極爲巨大的供應量,進而成爲時下城市住房市場的主體。依據此前建設部的一個大致估算,在城鎮居民中,高收入者和最低收入者各爲10%左右,其餘80%都屬于“中低收入者”。這也就是說,80%的城鎮住房供應,都將由經濟適用房來承擔。但問題是,如此巨大的經濟適用房供給,能做到嗎?據報道,目前中國經濟適用房的建設現實是:每年竣工面積占當年新增房屋建設總量的比例,“即便在執行較好的城市,也不到10%,很多地方只是象征性地建設”。
當然,如果政府能痛下决心,嚴格執行有關政策,80%這樣的經濟適用房供給目標,也幷非完全不可能做到。比如,今年8月國務院《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幹意見》中曾明確提出:“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實行行政劃撥方式供應”。顯然,如果這一政策被嚴格執行,經濟適用房的供給空間必將極大提升,而同時其建設成本又將大大降低。但地方政府有動力和决心去執行這一政策嗎?因爲,一旦當真嚴格去執行,地方政府的土地收益必然大幅縮水,幷且建立在此基礎上的“土地財政”也將難以爲繼。
此外,另一個不可忽視的難度還在于:如果80%的中低收入者都需要經濟適用房來提供住房保障,其龐大繁複的甄別問題如何解决?衆所周知,此前,如何准確甄別經濟適用房適用對象,一直都是各地頗感棘手的一個難題,高收入者混迹其中騙購的現象屢禁不絕。現在,經適房保障範圍大幅擴容,甄別的任務勢必更重,該如何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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